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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谁管理我们的物业费收取???

发表于2014-01-10

 

不得不来一句,咱们包头大部分小区物业公司收了费服务质量却上不去。

 

就拿我们家来说,前几天管道不知怎么漏水了,把楼下的房顶给淹了,而且淹的相当严重!

 

楼下天天上来找,可是我们就是找不到漏的源头,找物业人家说让我们自己找工人去,当时我就呵呵了!!

 

和物业协调了N天N次,终于帮我家找了一个工人。人家来看过之后,说估计是直饮水管道问题,刨了一块厨房门口的地砖,结果那没问题。。。。物业说过几天再刨,就走了!!

 

 

可是人家楼下在一直的漏啊,我不能不管啊!!知道指不上死物业我就自己雇了工人,刨了餐厅门口的地砖,找到了漏的源头!!!

 

问题是地砖现在还不能铺啊,还得晾几天,所以屋里现在还一直有两个大坑!!!

 

物业说这要我们自己负责,而且楼下那家一直不交物业费,所以物业不管出钱的事情!!!问题是我家没有改过底下的管道,它自己出问题漏了这就是建筑施工本身的问题,为什么让我们买单啊,

 

 

据我在网上查咱们包头的物业,九原区龙宇华贵园的一位业主抱怨物业公司形同虚设,单元门破烂不堪,电梯经常困人,面对这样的物业服务,相当一部分小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无独有偶,还有人反映,香港花园小区自建成后一直是两个物业公司在管理,可如今小区内乱停车、卫生差等矛盾突出,物业管理陷入困境。

  现在包头的状况就是一方面是业主在抱怨,抱怨小区的物业公司只收费、不管理,或是管理不到位,使得业主们对小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状况不满意;另一方面是物业公司在“诉苦”,抱怨一些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却不愿意交纳物业费,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行,甚至造成很多物业公司难以维持,只好“撤摊子走人”,最终导致小区的环境卫生状况更糟糕的局面。一段时间以来,业主与物业公司仿佛是一对“天敌”,双方矛盾步步升级,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有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吕惠斌。他说了个“三低一高”现象,即: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低、业主满意率低、业主投诉率高等问题在全国物业管理行业都普遍存在。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质量低———业主不满意拒交费———物业管理企业难维持———小区物业陷入“无人管”局面,这样的恶性循环情况在我市一些小区频频出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2014年将修订出台《包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让物业企业的收费“有法可依”,也让老百姓交费做到心中明明白白。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意识,大力推行《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物业项目手册使用和监管等。吕惠斌说:“矛盾的焦点其实就在物业服务管理的质量上,因此只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积聚在业主心中的怨言少了,交费的自然就多了,这样一来,很多相关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真的希望这些管理条例神马的真的可以约束这些物业公司!!!!而不是形同虚设!!!

发表于2014-01-10

楼主家在哪个小区啊???

发表于2014-01-10

现在有几个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啊

发表于2014-01-10

这事是应该有关部门好好管一管

发表于2014-01-10

不然那些物业公司牛的以为没人治得了他们

发表于2014-01-10

现在这些事都没地方讲理去

发表于2014-01-10

希望这些条例真的有用啊

发表于2014-01-10

业主们就得强硬一点  不然物业就更过分了

发表于2014-01-10

根本不用给他们脸   蹬鼻子上脸

发表于2014-01-10

起码现在还是没人管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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