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兴麟房产跑路非首例 亡羊补牢政府出政策
- 发表于2014-09-11
政府就是迟钝 没有办法
- 发表于2014-09-11
去年,差点儿从兴麟这儿买二手房 太危险了
- 发表于2014-09-11
据说那儿头儿 已经被逮捕了
- 发表于2014-09-11
那个领导就是傻 还跑路?你以为你是 谁啊?
- 发表于2014-09-11
兴麟真是缺德到家了
- 发表于2014-09-11
德邦和兴麟是一家嘛?听人说 他们是一家。
- 发表于2014-09-11
这些中介就是花钱不走正道。到头来 倒霉的还是自己。
- 发表于2014-09-11
害人不浅呀 朋友就是其中受害者
- 发表于2014-09-11
说跑就跑了?一夜之间就跑了????
去年以来,我市发生了多起房地产中介机构挤占挪用二手房交易客户资金的恶性案件,严重侵害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确保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搭建“包头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并通过第三方支付网络平台对二手房交易资金实施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二手房交易过程透明、安全,“包头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现已上线运行。该平台可提供房源真实性核验及网上信息发布、交易信息实时确认、交易资金托管及网上支付等服务。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需要进行定金或交易资金托管的客户资金结算,必须通过“包头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划转,各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买卖双方的定金或交易资金。对于违规收取客户定金或交易资金的中介机构将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予以严惩。
二、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使用该平台从事业务,必须取得备案资格。对于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需尽快到市住房保障局市场管理科办理备案。
三、已经备案的从事二手房中介服务的机构需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后期对接工作,并尽快携带公司简介、门店照片、位置图及在该机构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资格证等电子资料到市住房保障局市场科办理平台使用备案登记手续。
市住房保障局市场科报名。四、各公司所有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及经纪人协理资格的人员需参加“二手房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集中培训。参加培训人员需到